一般來說,污水處理設備是指污水處理系統中的機械設備,但這些設備本身不能構成系統。
因此,確切地說,污水處理系統應包括:結構,機械設備,監控設備,管道閥門等,其中: 結構,主要是構成過程系統的各種建筑物,例如:收集池,沉淀池,調節池,厭氧池,好氧池,污泥池等。
機械設備主要是為了達到技術目的而安裝在結構上的設備,例如:格柵,刮渣機,曝氣設備,污泥脫水設備,配料設備,各種水泵等。還有將設備和結構結合在一起的集成設備 。 例如,箱式氣浮池,斜管沉淀池,集成膜生物反應器,甚至某些厭氧系統,都是由鋼制成的集成設備。
監控設備包括pH計,流量計,液位計和其他監控設備。
管道閥門包括各種污水管道,沼氣管道,污泥管道和閥門。
一般來說,以上所有內容均應屬于污水處理設備。
為了更仔細地進行劃分,除了磚或水泥制成的各種結構外,其他機械設備(包括集成機械加工設備),電氣控制設備,管線閥門等都是污水處理設備。